替侄子讨工资 男子聚众打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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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1:56 今晚报 | |||||||||
本报讯为替侄子要回打工期间的工资,一男子纠集众人到餐馆闹事,殴打老板。日前,河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同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4万余元。 被告人宋某系本市无业人员,1978年因盗窃被少管2年,1981年因群殴被劳动教养3年,1983年因流氓罪被判刑8年。2004年2月24日凌晨,宋某之妻高某到本市河西区一饭馆内,
付某伤情经医诊断为:右孟氏骨折四型;右桡骨小头骨折;左第五掌骨基地骨折;右足舟骨撕脱骨折;头面部皮肤挫伤,经法医鉴定其肢体骨折部的损伤构成轻伤(偏重)。 同年10月27日,公安机关将宋某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对宋某提起公诉的同时,付某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恃强逞威,以索要工资为由,纠集数人,殴打他人身体致轻伤后果,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同时考虑宋某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无悔罪表现之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孙启明邢泉 西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