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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师枉背强奸罪名39年 面向市公安局长鸣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4:1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7月18日讯(记者陈成智 实习生陈君) 66岁的文昌市东阁镇流坑村村民邢诒学今天上午面对媒体采访时,竟一时语塞掩面而泣。为了洗清背负在身近四十载的“强奸”罪名,邢老汉特意从文昌赶来海口,借公安“大接访”之机,向海口市公安局长彭晓敏诉说沉重的往事。

  邢诒学告诉记者,他1960年毕业于广东琼台师范,毕业后先后分配到海口市第三中
学、第九小学、第十三小学任教。1965年下半年开展的大“四清”运动中,他响应组织号召,向组织“交代”了他与16岁女生李某恋爱的“错误”。邢诒学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生会因为这样的一纸“交代”而彻底改写。

  1966年1月17日晚,海口市公安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市第十三小开会宣布:邢诒学强奸了一位女学生,已被划为“坏分子”,开除出队(教师队伍),勒令其次日回文昌老家!

  “当时在场的老师包括我在内,都不知道说我强奸的是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强奸?在会上也没有给我申辩的机会。”老泪纵横的邢诒学回忆,当时所有在场老师几乎全傻了,没有人相信曾被评为“海口市优秀教师”的邢诒学竟然会犯错误,而且是如此下作的错误。

  回文昌老家的第三天,邢诒学就开始买来钢板和蜡纸,刻写申诉材料寄往各级部门,均无音讯。而背负着“强奸”罪名和“坏分子”的帽子,不仅邢诒学自己迟迟未能谈恋爱结婚,就连大哥的两个侄子的婚事也受到影响。1973年的一天,万念俱灰的邢诒学干脆自己灌了一瓶白酒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牛绳,到村里一僻静处欲上吊自尽,幸亏牛绳断掉,他才又踉踉跄跄爬回家里。1984年,45岁的邢诒学才结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随着自己“坏分子”的帽子被摘掉,邢诒学又开始了上访,试图洗清自己的“强奸”罪名。在他的强烈要求下,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海口市教育局对“强奸”案当事人李翠蓉进行了调查,而其后李翠蓉也来信说明,所谓“强奸”案是她被办案人员逼迫承认的,手印也是被强行按上的,坚决要求推翻原案。但当时的海口市公安局不予受理。

  1986年邢诒学再度上访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公安局,竟无意中从海口市公安局政治部一工作人员处得知,海口市教育局曾对他的问题做过“平反意见”,但在送往海口市公安局落实办盖章时,有关调查材料和“平反意见”竟被负责人丢到废纸篓里去了。邢诒学自此心灰意冷,再也无心上访。

  此次从报上得悉海口公安开展“大接访”,邢诒学重燃希望之火,今天在老同学詹兴裕的陪伴下,他对海口公安局长彭晓敏诉说了自己四十载痛苦。邢诒学对记者说:“我只想通过上访彻底洗清冤屈,把真相告诉活着的人!”

  彭晓敏今天已经请邢老汉写下所有当事人姓名,并批示“由海口市政法委协调教育局、公安局调查”。

  作者:陈成智 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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