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三贪官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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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5:30 新民晚报 | |||||||||
吴龙亮等人昨被数罪起诉 本报讯(通讯员郑建华记者江跃中)身为国有企业的厂长、财务主管,却利用职务便利,共同或单独侵吞、挪用公款。昨天,涉案的吴龙亮等3人,被黄浦区检察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
吴龙亮、周修鸣、周荣庄原分别是上海碳酸钙厂厂长、副厂长和财务主管。起诉书指控,1998年4月,吴等3人经事先预谋,共同侵吞单位账外资金10万余元,用于个人认购某碳酸钙厂股份。1998年1月,吴龙亮、周荣庄合谋,将该厂小金库资金10万元存入吴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的私人账户内,用于个人炒股营利活动,营利所得被两人平分,2年半后才归还该笔资金。2001年4月,周修鸣与吴龙亮、周荣庄商量决定,将该厂小金库资金25万余元存入自己开设的银行账户内,用于某碳酸钙厂股权变更后的验资手续。同年九十月间,周修鸣利用分管某碳酸钙厂工作和暂时保管这笔资金的职务便利,擅自将其中的10万元借给其子用于经营活动,直至2004年12月才归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