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保单生效日出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成被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2:2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通讯员陈会春)王先生买的人身保险刚生效,就出了车祸,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为此他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怀柔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王先生在起诉状中说,去年4月23日,他向某保险公司交了一年的保险费,买了一份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生效日期为同月25日。可让他没想到的是,25日当天下午5时多,他坐别人的车路过怀柔区前安岭村时,因为雨天路滑车辆发生侧翻,他当场受伤,并
王先生陈述,后来他与保险公司营销员联系,经营销员核实,在保险公司网站上看到王先生的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为2004年4月25日。他认为,自己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并要求理赔,保险公司就应该进行赔偿。为此,他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立即赔付其住院医疗费4784.62元,住院津贴240元。 记者从怀柔法院了解到,此案将在近期公开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