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人身保险保单生效日出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2:23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通讯员陈会春)王先生买的人身保险刚生效,就出了车祸,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为此他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怀柔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王先生在起诉状中说,去年4月23日,他向某保险公司交了一年的保险费,买了一份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生效日期为同月25日。可让他没想到的是,25日当天下午5时多,他坐别人的车路过怀柔区前安岭村时,因为雨天路滑车辆发生侧翻,他当场受伤,并
被送到医院抢救。后来还在医院住了12天,花了4784.62元。当他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表示,保险事故不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不能理赔。6月,保险公司作了决定:保险事故不在保险有效期内,不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王先生陈述,后来他与保险公司营销员联系,经营销员核实,在保险公司网站上看到王先生的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为2004年4月25日。他认为,自己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并要求理赔,保险公司就应该进行赔偿。为此,他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立即赔付其住院医疗费4784.62元,住院津贴240元。

  记者从怀柔法院了解到,此案将在近期公开开庭审理。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