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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串香老板连夜“逃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5: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陈昌君金世宗

  “老板拖欠我们10多个员工8000元左右的工资和供货商近10万元的货款跑了。”日前,在星河路玉林串串香做服务员的江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原本说好在15日晚上将员工四
个月的工资一起发,结果串串香老板却连夜将店里的东西搬走,现在根本就联系不上了。

  拖欠工资 店堂一夜被清空

  昨日下午,记者在金牛区法院附近的怡泽苑三单元二楼见到了10余名服务员。屋子里非常乱,员工们都懒散地躺在各自的床上。大学期间勤工俭学的小张告诉记者:“据我们所知,老板欠了供货商近10万元货款。我们本来是每月10号发工资,老板说要交房租,4、5、6、7四个月工资在7月15号一起发,但15号那天老板对工资一事只字不提,并且还在继续招聘员工。没想到,16号凌晨1点过,我值夜班那天,当时还有一桌客人,门外突然来了七八辆搬家公司的货车,人一下来在老板的招呼下就开始往外抬桌子、冰箱等;我知道铺面房租7月份到期,因此马上通知其他员工来找老板要工资。结果老板说要把我们全部分配到新鸿路的玉林串串香店,愿意留在那里干的就留下来,不愿意留下来的就到那边把工资结了。”

  转移员工 新鸿路店不接招

  随后,员工们把记者带到了星河路的玉林串串香店,记者看到,7间门面全都是卷帘门紧锁。员工小贺说:“17号那天领班带我们到新鸿路店,对方的老板不在,大堂经理也根本不提结算工资一事,只是说如果要在那里干活的就包吃包住。据说新鸿路店的老板和我们老板是亲戚,以前的工资都没结算,我们怎么可能留在那里上班嘛?!回来之后,我们一直联系老板和领班,结果电话一个都打不通了。”

  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先找到老板

  昨日下午,记者带着小张等几名代表到金牛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王队长称:“员工必须想办法将老板的住所或单位告诉我们,才能把工钱讨回来,否则,只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根据员工提供的电话,记者试图联系星河路玉林串串香店的老板,但每次对方都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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