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信号灯将“退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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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6:1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刘建 通讯员 周江波 栾心龙) 交警部门执勤发现,黄灯闪烁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反为争道抢行提供机会,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交通信号灯的疏导功能,缓解交通阻塞,市交警支队近日对东海路黄灯进行试点摘除,全市道路将逐步摘除黄色信号灯。 记者今天在东海路走访发现,该路段上的黄色信号灯多数已经拆掉。据市交警支队有
根据测算,去掉黄灯可以加大路口通行量,减缓路口塞车,按黄灯闪3秒计算,信号灯循环一个周期就可省12秒,以东海路南京路路口为例,一旦摘除黄灯,每个信号周期在高峰时段可以多通行机动车17辆,路口事故率将下降5%左右。 近日,市交警支队已在东海路进行试点,取消黄灯过渡信号,不给抢行的驾驶人员留有空间。路口交通信号变换前将设置2至3秒的绿灯闪烁时间,闪烁完毕立即变换红灯信号,交警部门规定,绿灯闪烁时驾驶员就应减速,红灯一亮立即停车,再驶出停车线的车辆即为闯红灯违法。如果通过试点能取得明显效果,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将黄色交通信号灯全部摘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