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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肝官司”,为何患者赢少输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7:1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张璐 实习生李欢)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近年来,患者因输血染上丙肝而状告医院的案子并不少见,而患者告赢医院获得赔偿的却不多。

  昨天,此案的主审法官告诉记者,从医学角度,丙肝的感染途径多种多样,除输血外,有唾液、尿液、精液、阴道分泌物、肌肉注射、针灸等,而一般患者都是离开医院后才查出患上丙肝,这时状告医院就很难证明患病与输血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在类似的医患纠纷
案件中,原告大多因证据不足败诉。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姚红取得了非常关键的证据,即10年前的病历,从病历记载上可以清楚地看出,姚红在手术后患上了丙肝,这就可以证明她因输血而患病。

  这位法官建议,对于这类由患者一方举证相对困难的案件,如果医疗机构能够建立相对完善的机制,分担部分举证责任,例如规定医院在患者输血前后都必须作血液化验,并及时把化验结果告诉患者,同时记录进患者的医疗档案,由医院保留合理的期限。这样既可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输血结果证实没有问题,医院方也可凭此保留下免责的相关证据,遇到医患纠纷,各方责任也就相对分明了。

  (编辑 丹妮)/??????ā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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