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可现场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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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03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韩冰)记者昨天从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后,市民用药后如出现与预期不符的不良反应,可以直接到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现场受理中心上报。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保证哈尔滨市市民的用药安全,及时接受群众的反馈,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已经于去年启动了不良反应电话上报系统和网络上报系统。日前,他们又在新阳路259号建立了现场受理中心,随时接受市民的上报信息并提供用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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