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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住宿您得较真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38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唐葵阳通讯员敬晓孚)7月19日,记者从辽宁省消协了解到,大多数消费者都有出门在外、入住宾馆的经历。通常由于旅途的辛劳,大部分消费者都急于休息或者忙于其它事务,而没有详细的阅读宾馆所提供的入住须知与备品单明细,吃亏的事屡有发生。

  陈先生不久前到外地出差,入住了一家星级宾馆,住宿三日后退房结账时,被告知地毯上有一个被烧坏的洞,根据宾馆的合同赔偿细则,需要陈先生交纳赔偿金。由于陈先生没
有吸烟的习惯,并且在他入住的时间内也没有其他的朋友到宾馆来过,所以陈先生觉得冤枉,可是宾馆方面一口咬定地毯的损坏是在陈先生入住期间造成的,陈先生百般解释也无济于事,况且又无第三方举证,眼看飞机起飞的航班时间要到了,再加上入住宾馆时已交了一定的押金,陈先生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交了赔偿金才离开宾馆。事后陈先生越想越气愤,感觉自己实在太冤枉。

  对于陈先生被侵权的经历,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入住宾馆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入住须知》,仔细查阅备品单标明的备品与实物是否相符,以及备品有无损坏、玷污等情况。如有不符,应及时通知宾馆服务人员。宾馆及服务人员也应主动告知消费者应注意的事项,履行经营者应尽的告知义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电话:888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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