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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公检法率先实施车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8:4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从7月起,海南省澄迈县公检法系统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从而使澄迈成为全国公检法系统最先进行这一改革的县。

  自1998年9月国家体改委制订《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来,全国已有14个省市区及中央4个部委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但公检法作为执法部门尚未进行这一改革。

  据介绍,澄迈县于2004年11月率先在海南实施公务用车改革试点以来,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该县按照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的思路,对全县68个单位进行车改,处置公务用车191辆。车改前,涉改单位公车年平均费用为1465.13万元,车改后,全县每年公务交通包干费为999.84万元。

  澄迈今年又将公检法系统公务用车纳入改革范围,将三部门现有的94辆车减少到41辆,作为特殊公务用车,用于出警、追缉疑犯、执行逮捕等警务活动。据悉,车改后平均每年将节省费用150.17万元,减幅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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