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亏损挪用公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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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0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蔡宏毅)某公司财务部经理林阳,为炒股翻本竟挪用公司资金16万余元,结果翻本未成事情败露。日前,他被浦东张江地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 30岁的林阳炒股亏损31万余元。作为财务经理,他有一张单位收货款的农行借记卡,也知道密码。3月26日至4月8日,他分5次从卡内提取现金近16万元,存入个人证券账户炒股。4月12日,林阳又一次提款,不料银行卡密码被锁。公司派人到银行解锁时,发现账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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