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告学员书》引发侵权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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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0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肖海波实习生宗明明贾晓晓)本市案板街两业主因认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张贴的一份《告学员书》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而将其告上法庭。但被告一方对此说法不以为然。据悉,目前新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7月18日,原告方之一的韩女士告诉记者,她和丈夫陈先生一年前在案板街某大厦购房产300余平方米用于办培训学校,后开发商及物业在大厦入口张贴了一份针对学校的《告学
她同时向记者出示了自己收集到的《告学员书》。上面的内容基本如韩女士所说。不过,被告一方则认为,韩女士夫妇擅自在办公场所办学,破坏建筑主体建构,企图占用公用走廊。“大厦西侧3米长的楼面属外挑悬空结构”,不适合多人聚集。因此,“学员有潜在生命危险”并非无根据。 韩女士的丈夫陈先生是另外一名原告。他说,学校里一般情况下有一百来人培训,这里的实用面积也有200多平方米,学员又怎么会有“潜在生命危险”呢?不过被告方一位负责人表示,如果学员一起拥向靠窗的地方,那肯定会让开发商感到担心。我们有义务提醒学员。据原告方介绍,他们在起诉书中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