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工作你有哪些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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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13 重庆晚报 | |||||||||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患有心血管疾病,例如心脏病、高血压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的劳动者不能从事高温工作。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当劳动者作业地点气温高于37℃时,企业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
职业性中暑可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中暑而死亡或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将视同工伤而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 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津贴、加班费、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新华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