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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难堪的“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9:24 河北日报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搞了一项统计,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1000万家企业中,仅有1%(10万家)曾经为慈善事业捐过款物;另外99%(990万家)的企业则从未有过慈善捐助记录。

  这个99%的企业无慈善捐助记录的“记录”,让人感到很难堪。

  1000万家注册企业,当然也有种种不同的情况,比如国有的,股份制的,私有的等等,比如处境有优劣,经营有好坏,财富有多寡,但是,绝计不可能99%统统穷得不行,搞不了一点慈善,这大概可以肯定。

  实际上,慈善的事,与本身财富的多寡也不成正比例关系,慈善属于“仁”,“为富不仁”不是一种实际存在的社会现象么?有些高尚的慈善家,恰恰本身并不特别富有,因此,慈善,首先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事。

  当然,倘若本身(企业和个人)财富很多,又积极地热心地搞慈善,那就是“上上策”,最好不过。因为有经济实力,那为慈善作的贡献也就可以更大些。

  要命的,仍是“为富不仁”者,自己的财富多到数不清,腰缠万贯、十万贯、百万贯、千万贯,然而,“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那么离“高尚”未免太过遥远了吧!

  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表示,慈善事业是继工资、社会福利和保障之后的“第三次社会大分配”,占据社会财富较多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捐赠惠及需要帮助的人,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平衡发展。

  我看这种要求并不过分。其一,你财富之“较多”,当然主要在于你的艰苦奋斗或经营有方,但是社会机遇和大小环境等等因素也非常重要。不信,你设想一下:在一个动乱的年代里,你能“财富较多”吗?在一个保守落后的、改革开放的政策和意识都很差的地方,你能“财富较多”吗?故而,“先富起来”的人们,对社会和社会上的人们要有“感恩之心”。其二,有财力物力的人搞了慈善,使贫富差距缩小,社会平衡实现,就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实在的贡献。其三,人之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社会价值的追求问题,凡是慈善家,总能得到全社会的尊敬,我以为,这种精神收获和社会尊敬的拥有,对于个人,几乎是天底下最可宝贵的,最值得崇尚的了。

  我们不是要建设文明社会吗?不是要构建和谐社会吗?我认为发展慈善事业,使更多的人在慈善事业中做些具体的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

  我们大家都应当行动起来,为这个基础做些实事。 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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