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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男孩射瞎4岁女童眼 执行赔偿却被屠刀威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3:58 龙虎网

  【龙虎网讯】12岁的小远自制了一把弓箭,为了显示这把弓箭的“力度”,小远用它射向了正在不远处玩耍的4岁邻居玲玲,无辜的玲玲就这样在玩耍中丢失了左眼。建邺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用了7个月为玲玲追得7000余元医疗款。

  4岁女孩被12岁男孩射穿左眼

  去年3月3日,家住上新河肉类批发市场的周某女儿玲玲,与小朋友在上新河西郊肉类批发市场一起玩耍,住在不远处的邻居小远正在玩自制弓箭,他看见玩耍的玲玲,就好奇地想试试自己做出来的“武器”的威力,他用弓箭瞄准了玲玲,一箭射过去,玲玲手捂左眼大哭。玲玲的家人闻讯带女儿去江苏省中医院诊疗,玲玲左眼角膜穿孔,失明。经数次手术,玲玲家人共花去医疗费1万8千余元,但小远的家人只同意给付1万1千元,剩余7千余元,玲玲家人一直无法要回。

  去年4月,4岁的玲玲到建邺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12岁的小远赔付医疗费7100余元。建邺区法院判决,小远除已付1万1千元医疗费外,还应赔付玲玲医疗费7100余元。此案诉讼费150元由小远承担。

  执行法官遭遇文身屠刀示威

  此案判决后,玲玲的家人拿着判决书向小远家要钱,但小远的父亲拒不给付7100余元医疗费,无奈,玲玲的父亲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建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宋毅刚法官找到小远的父亲刘某,刘某表面敷衍说:“放心,我5月31日前付清钱。”这边法官一走,刘某就喊来同乡,挥着杀猪刀赶到玲玲家,威胁玲玲父亲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背着法官,刘某屡次对玲玲家人威胁:“再想要钱,我要了你们全家的命。”今年初,玲玲的父亲找到宋法官,称自己一家人迫于刘某的压力,不得不搬离房租便宜的上新河。

  为了替4岁的玲玲要到钱,在判决生效3个月后,建邺区法院对刘某进行了第一次强制性拘传。一见到法院的拘传令,刘家迅速拿出4000余元,让刘某抽身。刘某亲口向法官承诺:“我回去立即筹钱,另外2000多块我会给的。”一个月后,建邺区法院宋毅刚法官带着4名法警又一次找到刘某。见到4名法警,刘某故意不穿外衣,亮出满臂龙文身和满背的老鹰文身,开始诉说自己的委屈和玲玲家的“贪财”。建邺区法院对刘某采取了第二次拘传,当4名法警再次拘传刘某时,刘某依旧亮出吓人文身,并拿出屠刀剁向案板。

  “你要考虑好,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你完全有经济能力还清玲玲的医疗费。”“你也是当父亲的,为什么不体谅别人做父亲的心情呢?”“你这样赖下去,对你没有好处,法院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口中依然说着“我没钱”,但刘某手中的刀却是越剁越轻,当他的手从刀把上松开时,便伸进收钱箱,掏出一大把百元大钞,从至少万余元钞票里抽出薄薄的一叠,递给法官说:“给你。”

  法官:不是没钱而是不想给

  “这些‘老赖’不是没钱给,而是不想给。不拖个半年以上,不肯罢休。”办理此案的建邺区法院执行局的宋毅刚法官说。据宋法官介绍,目前,法院判决的民事赔偿案件7成以上需要法院强制执行,导致执行法官为赢官司的老百姓要钱忙个不停。宋法官表示,“赖账逃债”的不良现象,实际上反映了目前社会信用观念相对缺失。“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欠债的是爷爷,讨债的是孙子”等民俗谚语,就是这种民间文化和社会道德的真实写照。要解决这个问题,有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不断净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作者:宋亚明 冒群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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