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带开口猛司机掉头 公路局疏忽要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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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法院认为,公路局疏忽高速公路的管理,埋下隐患要担责 本报讯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隔离带开口处违章掉头引发车祸,公路管理局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这样一起案件时判定公路管理局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003年8月1日下午,原告郭某等5人乘坐轿车沿(淄)博-莱(芜)高速公路正常行驶,肇事司机李某驾驶小型货车违章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与郭某乘坐的轿车相撞,造成5人受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