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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两口小两口同闹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4:47 今晚报

  一对再婚男女,各自都有儿女,并且他们的一对儿女又结连理。亲上加亲,本是一桩美事,然而,在老夫妻发生矛盾之时,这对小夫妻也出现感情危机,双双将离婚官司打到了法院。本市河北区法院日前对这“一家人”的两起离婚案件进行了审理,结合实际情况,一审判决准许老夫妻离婚,而通过调解使一对小夫妻和好。

  两段婚姻面临破裂

  1984年,35岁的张桂芝(化名)带着两个女儿和41岁的冯向军(化名)结了婚,冯向军原有一子一女。婚后双方用各自承租的一间平房置换到本市河北区一套偏单内居住。婚后,两人没有再生育子女。在共同生活期间,两人经常因为琐事发生矛盾,双方都曾起诉过离婚,但均以撤诉及和好的方式结案。1991年10月,张桂芝和冯向军还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了,财产也进行了分割。1992年,因为子女说和等原因,双方又复婚。

  就在张桂芝和冯向军共同生活了12年后,张的次女和冯的儿子产生感情,于1996年结秦晋之好,一对小夫妻婚后和父母住在一起。

  然而,“亲上加亲”的好事也未能使老夫妻的感情矛盾得到解决。2005年年初,张桂芝从家中搬出,老夫妻开始分居,张女也随母离家。后张桂芝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张桂芝诉称,被告冯向军脾气暴躁,性格古怪,并且经济不公开,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故请求离婚。

  与此同时,张桂芝的女儿也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张女诉称,她与丈夫于1999年生有一女,但自结婚以来,丈夫经常因生活琐事与她发生争执,还经常喝酒、深夜不归,丈夫给予的生活费也太少,故诉请离婚。

  父母离婚儿女和好

  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分别审理了这两起离婚纠纷。

  面对老伴张桂芝提出的离婚诉讼,冯向军称,婚后张桂芝处处限制他,不关心照顾他,20多年来,双方曾几次走进法院,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所以同意离婚。

  法院在审理期间,多次对老夫妻进行调解,因为双方均是再婚,又经过复婚,双方的经济又各自独立,所以最终调解无效。法院认为,双方携子女自主结婚,但由于婚后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情谊,为琐事互不相让,以致离婚。复婚后,双方本应和睦相处,互相关心谅解,以诚相待,但因琐事仍矛盾不断,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自愿离婚,法院准许。随后法院在对双方的住房及存款情况查实的情况下,对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

  一对小夫妻的离婚纠纷,经法院调解出现了转机。被告丈夫向法官写下一份书面陈述,其中针对妻子提出的争执、喝酒和生活费等问题一一做出了澄清和解释,丈夫认为,双方之间的问题是能解决的,感情还没有破裂,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同意离婚。在一番调解和夫妻双方的沟通下,两人终于和好。

  再婚婚姻更需信任

  上述两起案件虽已审结,但法官在审结案件后却有一番感慨。

  总结以往和此起再婚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发现,再婚夫妻在处理各自的子女及十分敏感的经济问题上都多少存在着以自己为中心的现象,没有做到坦诚相待,有的还心存隔阂,影响了彼此感情的发展和巩固。比如上述案件中的两对夫妻四口人,本可以组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却最终因为缺乏沟通、信任以及在经济问题上争执不下等原因,导致一对老夫妻离异,一对小夫妻虽经调解和好,但在今后处理与双方老人的关系上也将遇到不小的麻烦。由此,法官提醒再婚的夫妻,要精心“经营”自己的婚姻,维护夫妻情谊,尤其不要轻易破坏婚姻的基础——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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