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遭绑架三棍打死歹徒 检察院认定正当防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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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4:59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网讯(曹桂先 曾建军) 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依法严格把关,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7月11日,湖南瑞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彰科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 6月9日晚8时许,邓彰科在自己开的餐馆里休息时,突然遭到4名不明身份的歹徒绑架,被关押在县城一小镇的“服务大楼”内。4名歹徒将邓彰科身上的手机、现金、银行卡、身份证等搜走后,谎称卖“六合彩”亏了几万元钱,要他尽快想办法拿几万元钱来。随后,
当晚10点多钟,歹徒们在看守时放松了警惕,有3名歹徒走出房间到走廊上闲聊,房内只有1名歹徒躺在床上看管,并把一根钢管放在床上。邓彰科抓住时机,突然拿起那根钢管朝床上的歹徒连击3棍。另外3名歹徒听到响声后马上回到房间,并将邓彰科打伤。邓彰科一边与歹徒搏斗,一边高喊“救命”。“服务大楼”工作人员听到呼喊声后迅速赶到现场,并打电话报警。3名歹徒见罪行败露,马上逃离现场,受伤歹徒经抢救无效死亡。 6月10日,永兴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彰科刑事拘留,后移送永兴县检察院批捕。检察官在审查批捕时,通过认真审查和集体讨论,认定邓彰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负刑事责任。7月11日,该院对邓彰科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