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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鸣金收兵一方卷土重来 30家KTV起诉唱片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5:01 新民晚报

  KTV与唱片公司的纠纷又开“新篇”。为了KTV是否能免费播放MTV,本市钱柜和麒麟娱乐城被唱片公司告上法庭。今年5月30日,市一、二中院分别作出判决,支持了唱片公司的诉请。

  昨天下午,30家KTV联合向市二中院提起诉讼,希望判令唱片公司侵权,并提出百万赔偿。由于双方分歧太大,开庭审理了7个小时,直到晚上9时30分左右才结束。

  这30家KTV“巨头”包括上海尚格餐饮公司(钱柜)、上海统领公司、上海歌城公司等,在他们的携手起诉下,上次官司的“赢家”——香港正东、香港新力唱片公司、国际唱片业协会以及3家律师事务所此番走上被告席。

  请求索赔上百万

  在上次的官司中,本市两家法院均以每首侵权歌曲1000元的标准判决,KTV应赔偿唱片公司相关损失。

  而这次KTV提起诉讼,提出唱片公司的行为是经营者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我国《价格法》,为此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全国性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还要求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KTV提出新证据

  昨天,在法庭上,双方再次针锋相对,提出各自的理由。KTV此次提出多项新证据,而唱片公司则认为原告超出诉状中的诉请和理由,请求法官予以驳回。双方仅陈述事实和理由就用了近两个小时。

  KTV方的代理律师说,我国《价格法》明确禁止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本案被告共同策划实施了这一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包括KTV经营者及消费者的权益。尤其是49家唱片公司联合向内地KTV业发律师函索要MTV使用费,并由国际唱片业协会支付律师费提起诉讼的行为,显然已形成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价格卡特尔”。

  唱片公司成竹在胸

  面对KTV的卷土重来,唱片公司方显得成竹在胸。其代理律师表示,他们的观点是一如既往的,MTV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唱片公司为MTV的制作投入了导演、摄影等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符合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要求。

  尤其让他们“腰杆硬”的是诸多法院的判决,这些法院已经将MTV定性为“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这也让唱片公司坚决要把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进行到底”。因此,庭审结束前,双方都表示拒绝调解。法院宣布将择日作出判决。

  但随着双方“拉锯战”的继续,一些原先关注此案的消费者已经显得有些淡漠。一位喜欢K歌的陈小姐对记者说,其实KTV和唱片公司是唇亡齿寒的,在不影响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双方不妨找个利益共同点,解决矛盾为好。

  本报记者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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