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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对零钞清点手续费有不同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16:36 新华网

  追问硬币何去何从:收费是否有违“大法管小法”

  本报讯记者许悦报道:本报“追问硬币何去何从”的报道还引起法律界人士的热议,银行收取“零钞清点手续费”依据的是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法》也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部门规章允许的有偿服务是否与国家法律规定的无条件收下零钞相抵触?

  有法理学专家认为,允许收取零钞清点手续费相当于给了银行拒收零钞的借口,不给手续费便可不受理,这与《中国人民银行法》相抵触。而按照《立法法》大法管小法的原则,部门规章必须服从法律。

  但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的侯榆律师却持不同意见:“清点5万元的1元硬币所用时间是清点5万元百元大钞所用时间的100倍,银行为此增加了工作量,额外收取零钞清点手续费用来支付额外的人工成本,与拒收是两个不同概念。”广东警官学院经济法研究室主任谭玲也认为:“拒收应该包括储户愿意给钱、银行却还拒绝的情况,与有偿服务并不抵触。银行收取手续费采用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定价方法,是《价格法》所允许的。”

  此外还有不少专家和企业质疑,《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监管部门事隔两年仍未对“零钞”和“大额”量化,也未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规定,银行却就匆匆收费了,希望监管部门对此尽快有个说法。(完)(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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