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最大盗车案宣判“优秀警察”获刑15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22:53 法制晚报 | |||||||||
新华社沈阳7月19日电 4人盗车团伙在辽、吉两省疯狂盗窃机动车60多辆,令人惊讶的是,主要收赃者竟是一名曾荣获过“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刑警,此案还先后涉及20名民警购买、介绍购买、销售、窝藏或使用赃车。18日,辽宁近年最大的赃车案在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民警张永军因犯盗窃罪、收购、销售赃车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张永军从2003年9月开始,通过当地汽车修理厂业主的介绍,与盗车犯罪团伙结识。张永军自称是沈阳一家公司的经理,采取电话联系、预约地点、双方不见面的方式交易赃车。其间张永军收购、销售、窝藏赃车30余辆,价值100多万元,从中获利。除张永军以外,抚顺市公安机关还有20名民警、2名职工购买、介绍购买和使用赃车共计20多辆,其中多数车辆直接来自张永军。 作者:范春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