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3月不缴罚款将记1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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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7:49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我省交通违法处罚已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10月底将实现全国联网。届时,驾驶人异地交通违法信息将实行网络转递,在任何城市交通违法都不能躲避处罚。对于极少数拒不接受处罚的驾驶人,长沙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如其收到处罚决定书后逾期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将记12分。 据长沙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波跃介绍,驾驶人交通违法收到处罚决定书超过15日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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