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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3月不缴罚款将记12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7:49 潇湘晨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我省交通违法处罚已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10月底将实现全国联网。届时,驾驶人异地交通违法信息将实行网络转递,在任何城市交通违法都不能躲避处罚。对于极少数拒不接受处罚的驾驶人,长沙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如其收到处罚决定书后逾期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将记12分。

  据长沙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波跃介绍,驾驶人交通违法收到处罚决定书超过15日不缴
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记12分;记满12分,驾驶人需参加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消除记分才能驾车;凡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经通知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驾驶证被停止使用后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将依法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刘翼 曹征麟 高 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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