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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冒充招生人员被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08:56 南京晨报

  晨报讯史某系江苏丰县一无业农民,2004高校招生期间,结识了武汉一民办高校招生人员,打听到招生非常赚钱,于是就要了些招生广告,稍作修改后便召集未婚妻刘某、表弟裴某和穆某等,打着“国家普通高校内部招生驻徐负责人”的幌子,并伪造了“北京市海淀区招生办公室”和多所高校招生人员的名片,进行非法招生活动。史某在招生广告上向学生承诺,可以拿到录取通知书并且是正式的统一招生。2004年9月,高考落榜生王某、胡某、封某的家长找到史某,在史某的郑重承诺下,每人先预交了2000元押金。9月9日,史某和穆某及
三学生家长一起飞赴北京。到北京后,史某先安排他们住下,然后和穆某一起到北方交通大学逛了一圈,约好第二天在学校一教学楼下见面,并准备好每人5万元钱。第二天一大早,3考生家长带着钱来到教学楼下,史让他们先在楼下等着,自己带着钱上去办理。没多久,史某就下来了,开具了三张收据,通知他们下午2∶30来领录取通知书,随后史逃离北京。3考生家长报案。

  目前正值高考招生,办案法官提醒考生家长,识别招生骗局,警惕低分非法招生。

  作者:闵长岭 宋亚明 冒群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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