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儿子私自把家租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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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0:41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 通讯员 浦文 【金陵晚报报道】“家”被租给别人,房主夫妇却不知情。直到房客上门,他们才发现这一切竟全是自己19岁的儿子张某“惹祸”。南京浦口法院近日判决张某返还擅自收取的租金、押金共计1500元。
今年4月15日,市民滕先生在浦口珠江镇上租下一套房屋,在和对方签好租房协议并交了一季度租金1200元和300元押金后,滕先生拿到了那套房子的钥匙。当天晚上,滕先生搬着行李准备入住,却发现房子里竟然还住着一对老夫妻。 老夫妻说自己就是这房子的主人,却根本不知道房子被出租的事儿。 滕先生蒙了,赶紧拿出白天刚签的租房协议给老夫妻看,才知道协议是老人19岁的儿子张某背着父母和他签的。滕先生只好将房屋的钥匙还给了这对老夫妻,并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南京浦口区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已经收取的租金和押金共计1500元。 开庭时张某无故没有到庭,法庭根据滕先生的申请到张某家中调查,老夫妻俩拿出房屋的产权证说明自己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并说从未委托过儿子出租此房。父亲还认为儿子现在已经年满18岁,却背着父母把“家”出租了,应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出租该房,导致其与滕先生签订的房屋租约无效,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