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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盗窃沙井盖被判三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0:5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 19日上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贵盗窃沙井盖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张贵有期徒刑3年。

  去年11月21日晚,同案人“老三”(另案处理)以每晚给付人民币200元为条件,雇佣张贵替其驾车搬运东西。翌日凌晨,张贵驾驶“老三”提供的一辆面包车载“老三”和另二名同案人(均另案处理)窜至揭东县试验区的泰丰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附近路段,三名同案
人下车后沿着泰兴路和迎宾路,用铁钩将盖在路面上12个价值人民币2352元的铁制圆形沙井盖撬起,并搬上张贵所驾驶的面包车。在作案过程中,被巡逻的保安人员发现并追赶,三名同案人逃跑,张贵在驾车逃跑过程中被抓获。(陈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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