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不住诱惑交2万元 海星商务公司却“人间蒸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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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2:0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市民钦先生向南京海星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交了2万元,准备享受分时度假的快乐。谁知近日他突然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分时度假的美好憧憬顿时变成了一句“美丽的谎言”。 “不要带一分钱来”
钦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份,他突然接到南京海星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称他们公司将举办一个新生活理念的讲座,想邀请钦先生参加。假如钦先生确定来听的话,公司将为他留一个贵宾席。钦先生问该工作人员:“你们是不是要我购买什么产品啊?”该工作人员回答:“不是,你当天来听讲座就行了,不要带一分钱过来。” 听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么说,钦先生相信了,并去听了讲座。讲座内容是关于分时度假的,现场不停地播放有关分时度假的纪录片,还有专人负责讲解。 经不住诱惑交了2万元 钦先生在听讲座时了解到,所谓分时度假,就是将度假酒店或度假村的一个房间的使用权分时段卖给多个客人。顾客可以用自己购买的时段,去交换同属于一个交换服务网络中的任何一家酒店或度假村的另一个时段,从而达到前往不同地方旅游住宿的目的。 南京海星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在华美达怡华假日酒店办公。该公司工作人员当时称,目前他们就可为南京的消费者办理分时度假的会员卡。和他们合作的酒店是海星云龙湾度假酒店,该酒店地处海南东海岸,拥有独特的风景线和美丽的海滩,是全球最大的度假交换公司——RCI的加盟酒店。只要消费者成为国际度假交换公司的会员,从今而后的几十年里,就将拥有高尚、尊贵、自由、欢乐和豪华的假期。 该公司工作人员还称,如果交纳2万元,和公司签订协议,即可成为国际度假交换公司的会员。在随后的10年时间里,每年都能在全球100个国家、3800个景点任选一个四星级以上酒店,免费入住7天。此外,分时度假的会员卡还能转让、增值或作为礼品馈赠。 钦先生平时就酷爱旅游,听说分时度假有这么多优点,遂于4月7日向该公司交了2万元。 “海星”公司突然人间蒸发 今年5月,钦先生突然从电视媒体上得知,外地陆续出现了很多分时度假的合同纠纷。而且,目前向我国开放的国外旅游目的地国家根本没有100个。钦先生感觉不妙,遂找到该公司的夏某要求退款。 经数次协商,6月份时该公司终于同意退款给钦先生,但要求他必须等20天以后再来拿钱。 昨天,钦先生再次来到该公司,却发现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他从物业部了解得知,由于房租到期,该公司已经搬走,目前不知去向。随后,钦先生拨打该公司夏某及该公司法人程某的电话,语音提示两人都已关机。 钦先生告诉记者,花几万元购买了该公司会员卡的消费者,远不止他一个人。记者昨天也了解到,我市还有一名消费者向该公司交了1.75万元,目前也正在寻找该公司。 昨天,钦先生向鼓楼公安部门报了案,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新闻链接:分时度假三大陷阱 对分时度假,相关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分时度假的法规,在管理上出现了真空地带。前段时间,中消协就接到多起关于分时度假的投诉案件,提醒消费者警惕分时度假的“三大陷阱”。陷阱一:承诺诱人,但“隐项”颇多。中消协表示,分时度假的供应商经常回避了消费者出国分时度假还涉及签证、机票、餐饮等问题,从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陷阱二:价格误导,当天成交。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推销分时度假产品时,常以“四今”(即今天申请、今天首付、今天完款、今天签约)有很大优惠的承诺,来诱导消费者匆忙签约。 陷阱三:格式合同,显失公平。比如合同上规定消费者在使用年度的7月1日前仍未缴纳年费和滞纳金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的度假权益等。而供应商若未能依约为消费者成功预订房屋却不承担任何责任,权责明显不对等。 作者:刘媛媛 周爱明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