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猪手”被拘留1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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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广州越秀区公安分局对有流氓行为的林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对因防卫过当误伤林某的女子给予治安警告。 12天前,女子温某与另一女子在海珠广场附近的一柜员机取款。后面的林某借口有急事,故意挤上前去,对温胸部施以不轨。当时双方发生争执,温某用随身所携的小刀将林某指头割伤流血。派出所警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理,林某受伤先行救治,之后鉴定为轻微伤。(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