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行窃前放“毒”熏人被发觉后打伤3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21:38 法制晚报

  本报讯韩志刚在一家汽车维修店行窃时,为了不被发觉,竟打开煤气罐和乙炔罐,试图熏倒正在熟睡的员工。近日,朝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韩志刚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去年11月17日凌晨,韩志刚来到某汽车维修中心内行窃。他发现两间员工宿舍里都有人在睡觉,便找来两根管子,与屋里的煤气罐和乙炔罐连接后打开开关,将管子的另一头伸
到宿舍内。

  被发觉后,韩志刚抄起屋里的橡皮锤和铆钉枪将3名员工打伤。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鉴于韩志刚系初犯,又属犯罪未遂,且当庭自愿认罪,遂对其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作者:付中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