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窃前放“毒”熏人被发觉后打伤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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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21:38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韩志刚在一家汽车维修店行窃时,为了不被发觉,竟打开煤气罐和乙炔罐,试图熏倒正在熟睡的员工。近日,朝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韩志刚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去年11月17日凌晨,韩志刚来到某汽车维修中心内行窃。他发现两间员工宿舍里都有人在睡觉,便找来两根管子,与屋里的煤气罐和乙炔罐连接后打开开关,将管子的另一头伸
被发觉后,韩志刚抄起屋里的橡皮锤和铆钉枪将3名员工打伤。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鉴于韩志刚系初犯,又属犯罪未遂,且当庭自愿认罪,遂对其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作者: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