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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匾牌之争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22:2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姚村社实习生谭璐张虹)本报6月25日以《鼓楼匾牌原书重现起争端》为题报道过的“鼓楼匾牌”之争近日有了新进展,当事人张仁安一纸诉状将钟鼓楼保管所告上法庭。日前,莲湖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由于与钟鼓楼保管所多次交涉未果,张仁安老人最终走上了以法律手段解决此事的道路。7月18日上午,张仁安在代理人的陪同下,带着一厚叠资料来到莲湖区法院立案大厅并顺
利地立了案。张仁安在“民事起诉状”中提出3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确认被告复制鼓楼牌匾“文武胜地、声闻于天”八个大字时参考使用了原告的作品。二是原告为鼓楼复原了八个大字,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应享有名誉权和报酬权,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3000元。三是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张仁安老人告诉记者:“我复原鼓楼牌匾上的八个大字,为此付出了精力和劳动,完全是出于一种历史的情怀和激情,并非是为了什么名利和报酬。可有关单位的做法实在令我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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