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养路费法院来收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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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3:32 新京报 | |||||||||
一学校拖欠3.9万元养路费,法院强制执行了结案件 本报讯(记者刘洋)记者昨日从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了解到,通过宣武法院的强制执行,他们终于拿到了一笔被拖欠了一年半的养路费。这也成为北京城区第一起养路费缴纳强制执行案。
据了解,这笔3.9万元的养路费,来自北京某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该学院拥有的4部车自2004年1月起,一直欠缴公路养路费,经养路费征收人员多次催缴仍不缴纳。养路费征稽处依法将该学院起诉至宣武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宣武区法院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后,在较短时间内将案件审结完毕,下达了执行裁定。但该学院收到裁定书后仍拒不履行。宣武区法院遂下达强制执行通知。昨天,养路费征稽处终于拿到了这笔钱。 养路费征稽部门提醒欠缴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尽快将养路费补齐。拒不缴纳公路养路费,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除了依法收取滞纳金、加处罚款以外,如果不履行处罚,还会按天收取所处罚款数额3%的加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