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二审终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4: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记者孙彤实习生莫韶华 本报郑州讯 昨日,由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河南省第一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二审终结,被告人梁舟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31岁的梁舟,广西柳州人,大专文化。2004年2月至7月,梁舟先后在湖北、上海、郑州市租用互联网虚拟空间,申请域名放置自己制作的5个淫秽色情网站,并把其中两个含有36部淫秽色情电影的网站放置在郑州,通过网站连接的手机注册广告赚钱。经过鉴定,这36部淫秽电影的点击次数达24万余次。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梁舟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梁舟认为量刑太重,罚金过高,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院经过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梁舟成为河南省因此罪名而被判刑的第一人。 线索提供党玉红张莹责任编辑:任远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