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盖化粪池惹祸 众住户判赔11.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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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4: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苦寻一星期,化粪池捞出失踪儿》后续 本报讯(周霞记者陈章采)日前,自贡沿滩区法院对“无盖化粪池吞噬7岁儿”这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化粪池的使用者28名住户赔偿原告11.8万余元。 2004年12月,沿滩区卢友波7岁的儿子卢鑫独自外出时,不幸掉进开元路社区和平路4
沿滩区法院审理认为,因28住户未完全尽到管理义务,化粪池盖被盗后,没有及时安装,未能消除安全隐患,对卢鑫的死亡后果应承担赔偿责任;卢鑫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祖母允许后独自外出,结果掉进化粪池溺水而亡,属监护不力,可减轻28住户的责任。判决由28住户赔偿卢友波夫妇误工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0.4万余元,精神抚慰金1.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