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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盖化粪池惹祸 众住户判赔11.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4:2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苦寻一星期,化粪池捞出失踪儿》后续

  本报讯(周霞记者陈章采)日前,自贡沿滩区法院对“无盖化粪池吞噬7岁儿”这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化粪池的使用者28名住户赔偿原告11.8万余元。

  2004年12月,沿滩区卢友波7岁的儿子卢鑫独自外出时,不幸掉进开元路社区和平路4
栋居民院内的化粪池死亡。事发后,卢友波夫妇获知儿子溺水而亡的化粪池系28户居民使用,该化粪池原来有铁盖封闭,2004年11月铁盖被盗,院内居民只用一张麻将桌面盖住了化粪池口。卢友波夫妇认为28户居民应该承担责任,遂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27万余元。

  沿滩区法院审理认为,因28住户未完全尽到管理义务,化粪池盖被盗后,没有及时安装,未能消除安全隐患,对卢鑫的死亡后果应承担赔偿责任;卢鑫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祖母允许后独自外出,结果掉进化粪池溺水而亡,属监护不力,可减轻28住户的责任。判决由28住户赔偿卢友波夫妇误工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0.4万余元,精神抚慰金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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