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包子丢汽车 状告包子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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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4: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到“韩包子”玉双店消费,汽车却不幸丢失。昨日下午,司机高俊和“韩包子”店方对簿公堂,成华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高俊介绍,今年4月22日,他借用成都某科技公司的一辆“长安之星”汽车为本公司接货物,随后来到“韩包子”玉双店消费,次日凌晨停在店门口的汽车却不见了,高俊因此赔偿了车辆损失费4.4万余元和货物损失费1.7万余元。随后,他委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彬律师认为,高俊在该店消费,该店应保证其财产安全,对高俊开来的汽车有保管义务。“韩包子”店方的代理人则提出,店门口并不是停车的场所,也没有交警部门画线,店方对高俊开来的汽车不具有保管义务。由于“韩包子”方不接受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成华法本报记者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