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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美金“投资” 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4: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上午,金牛法院在金牛区清水广场进行公开宣判,宋仕洲等6名恶性案件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至12年。其中,现年61岁的宋仕洲因犯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3月28日15时许,宋仕洲到成都市三环路茶店子汽车站附近,准备用假美元进行“投资”洽谈时,被现场挡获,当场被缴两万元假美元。

  其他5名被告人均因盗窃或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金牛法 本报记者 杨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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