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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摔残 健身房赔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4: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陈慨在健身房里不小心摔成骨折,被鉴定为9级伤残。陈慨将北京浩沙健与美健身俱乐部成都武侯分部(以下简称浩沙俱乐部)起诉到法院。昨日,武侯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浩沙俱乐部向陈慨赔偿6万余元。

  今年30岁的陈慨诉称,去年11月25日下午,他在浩沙俱乐部健身后去浴室洗浴,浴室热水水温突然出现大变化,由于浴室地面没有防滑设施,他摔倒在地。经过鉴定,陈慨右股
骨骨折,构成9级伤残。陈慨要求浩沙俱乐部向其支付赔偿金107762.58元。

  对此,浩沙俱乐部认为,俱乐部在浴池内安装了防滑地砖、防滑垫等,也设置了警示标志,已尽到对陈慨的安全保障义务;陈慨受伤是因为自身不慎所致,因此请求法院驳回陈慨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浩沙俱乐部作为从事经营的组织,负有在合理限度内使他人免受人身损害的义务。虽然浩沙俱乐部已经预料到了顾客摔倒的危险存在,也做了一些防范工作,但是仅向客户告知小心地滑不能表明浩沙俱乐部尽到了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法院同时还认为,陈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陈慨和浩沙俱乐部对于事故发生的责任应当三七开。法院判决浩沙俱乐部在判决生效10日内向陈慨支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赔偿共计6.4万余元。武法本报记者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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