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是骗局?一审叫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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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5: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见习记者杨为为泸州报道 随着一声法锤响,泸州老中医陈建民的名誉权官司终于有了结果。昨日,在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审判庭内,纳溪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陈建民胜诉。
开庭 前原告有信心 前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陈建民的电话。他声称很忙,一边接电话还一边给病人开药方。“我很有信心,但结果到底怎样,现在不好说。”陈建民说。当记者提到司马南不会参与庭审时,陈建民回答:“我倒是希望他能来,因为我希望他对自己先前的言论作出解释!”陈建民的代理律师、泸州五月花律师事务所的刘先赋律师同样抱乐观态度。得知司马南不会出庭,刘律师半开玩笑地说:“希望他不是临阵退缩!” 距离开庭15个小时,记者拨通了北京科技报社的电话。对方宣称不了解情况。传言将为北京科技报社提供律师服务的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庭审 科技报缺席原告大唱“独角戏” 昨日上午8时30分,审判长林万泉宣布正式开庭。由于北京科技报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合议庭依法进行缺席审判。这也意味着,一场“独角戏”上演了。 在出示了陈建民的身份证、毕业文凭、医师执业许可证后,原告代理律师拿出了由雅安市公证处当初对陈“禁食”活动出具的公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了经泸州市公证处公证、从网上下载的《北京科技报》对陈建民“禁食”一事的。律师还拿出3份由律师事务所搜集的群众调查笔录,以证明《北京科技报》面世之后,对陈建民的名誉造成了巨大影响。最后,律师出示了由郭景元主编的《实用法医学》一书,证明人在有水无食物的条件下可生存40天至90天。 上午9时30分,轮到陈建民陈述。媒体的“长枪短炮”纷纷对准了他。陈建民喝了一口水,拿出事先准备的稿子进行陈述:“《北京科技报》的报道极大程度地损害了我的名誉,既然说我的行为是“骗局”,就应该拿出证据,否则就是侵权。”随后,他对何祚庥、司马南等人作了个人评价。由于这与诉讼请求无关,他的言论未说完就遭到审判长的制止。 原告律师认为,《北京科技报》在报道中使用“骗局”一词并加以漫画,丑化了陈建民的形象,文章本身已超出了科技评论的范畴。而之后报社方故意登载“绝食闹剧,暗藏猫腻”等报道,直接损害了陈建民的名誉权。最后,陈建民代理律师之一的刘先赋补充了代理意见。他的发言将矛头对准了司马南,但没说多久,审判长便以发言与诉讼请求无关打断了刘先赋的话。 上午10时,审判长林万泉宣布,此案事实清楚,由于北京科技报社没有到庭,不能进行调解,法庭暂时休庭,半小时后宣判。 宣判 陈建民兴奋报社拒绝评论 在半个小时的等待中,陈建民看上去很轻松。对司马南的缺席,刘先赋说:“一个言而无信的人,又如何能代表科学去打‘假’?他能做的只是‘假打’而已。” 10时30分,判决宣布:在10日内,北京科技报社消除影响,撤消所登载的并向陈建民赔礼道歉。报社赔偿陈建民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共计3500元由报社承担。 判决宣布完毕后,陈建民起身与身旁的代理律师握手庆祝。陈建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高兴赢了官司,他对结果感到满意。 他还透露:“9月8日,在武汉琴台公园,我将再次进行禁食,这次是50天,我将用“科学实验”的办法再次向社会证实我的能力。” 而北京科技报社总编助理孙凤新称,他们并不知道审判结果,并拒绝作任何评论。至于是否上诉,“将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再作决定”。 司马南 判决结果很滑稽 随后,记者与司马南取得了联系。在听到判决结果之后,司马南再度“开炮”:“在宣传科学这点上,北京科技报并没有错。现在法院判它错,这很滑稽,里面很可能有一种东西在作祟,那就是‘地方保护主义’,只不过是加上了公证机关和法律的名义。这种事屡见不鲜,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我就预料到了是这种情况。这样的结果不是陈建民的胜利,因为这并不光荣。相反,这对北京科技报社是一种考验。” 随后,记者向司马南转述了刘先赋在法庭上的发言。司马南说:“我从来没有自我标榜为‘反伪斗士’,我也很反感这种说法。至于为什么没有到泸州,这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在规定的时间里我确实不能赶过去。” 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名誉权官司是否就此尘埃落定?北京科技报社最终将如何应对判决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