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私自将父母房子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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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7:5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俞茜 通讯员浦法)交了房租准备入住时,却发现“房东”的父母竟住在里面,遂将“房东”告上法院要求退还租金。日前,浦口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房客的诉求。 今年4月15日,浦口某厂职工张明(化名)与刚满18岁的于东(化名)签订租房协议,于东将其位于浦口区珠江镇某花园的一套住房租给张明,房租每月400元。张当天支付了一
法院认为,于东未经房主同意私自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由他签订的租房协议应认定无效。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