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他,自己举报了自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8:25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记者 李茁 通讯员 运山 安权 玉霞 迎凯

  5月下旬,一名关押在广西的湖南籍杀人犯罪嫌疑人声称要“立功赎罪”,给通道侗族自治县警方写来了一封举报信,举报了另一起发生在通道的杀人案件。通道警方透过层层迷雾,最终发现,举报者正是制造该起被举报的杀人案的罪魁祸首。

  女司机尸沉小溪

  4月3日上午,通道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接到村民杨某报案,称其开三轮出租摩托车的侄女杨某某昨天夜里失踪了,摩托车则已被家人找到。

  警方立即派出数十名民警展开调查,得知杨某某系通道县溪镇多星村人,今年22岁,人很漂亮,性格内向,平时很少与人交往,刚刚学会开三轮摩托车没多久。

  在此后的一个多月里,杨某某仿佛人间蒸发,一直没有踪影。

  5月14日,几名垂钓爱好者在通道县城南郊烈士陵园附近一条小溪里垂钓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经警方查验,死者正是失踪一个多月的杨某某,系他杀身亡。通道警方将此案定为“4·3”命案,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过调查走访,办案民警取得了一些线索:据目击群众称,杨某某失踪当晚,有一个身材矮小、马脸、尖下巴的中年男子上了她的车。警方在摩托车扶手等处提取了一些指纹痕迹,随后排查了几名嫌疑对象,但均无法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广西转来一封举报信

  通过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转来举报信的这个人叫兰必富,系通道木脚乡石榴村人,因涉嫌杀人于5月初被三江警方刑事拘留。兰在信中称,他于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12时左右,在通道县城烈士陵园一带逗留时,发现附近一辆三轮摩托上有一男一女正在谈话,大约30分钟后,他听到女子高喊“救命”,随后看见男子骑车离开了现场,但没有见到那个女子。兰还在信中写道:“我已经犯下杀人大罪,愿意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立功赎罪。不知这是不是一起命案,请公安机关明查。”

  对兰必富,通道警方并不陌生。兰曾于今年3月24日凌晨在广西三江县城开发区将一发廊女老板舒某杀死,后潜逃到通道。5月11日晚,通道民警将兰必富抓获,并于5月13日将其移交给三江警方处理。

  兰必富信中举报的情况对破获本县发生的“4·3”命案有帮助吗?通道警方看到了一线曙光。

  狡猾狐狸露出尾巴

  接到举报信的当天晚上,通道侗族自治县5名民警连夜赶到广西三江,对兰必富进行了审问。

  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在审讯过程中,兰必富的表现极不正常,他一会儿说举报属实,一会儿又说根本没有这事,是想立功赎罪故意编造的,前后供词不一,不能自圆其说。

  民警们再仔细阅读举报信,发现信中描述的绝大部分情节与“4·3”命案相吻合,而且兰必富身材矮小、马脸、尖下巴,与目击证人描述的一致。大家分析,兰必富与“4·3”命案应该有联系。5月26日凌晨2时许,新一轮讯问开始,民警向兰必富出示了“4·3”命案有关痕迹物证。在铁的证据面前,兰必富终于供认,“4·3”命案其实就是他干的,写举报信是为了转移警方视线,嫁祸他人,同时自己想以此立功减刑。

  真相大白

  警方现已查明,兰必富现年33岁,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今年2月释放回家后,仍恶习不改,在湘桂边界的通道、三江、龙胜等县游荡,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得的赃款就用来吃喝玩乐。

  今年3月23日下午,兰必富来到广西三江县城东开发区一发廊内,接受了发廊女老板舒某的性服务。兰必富不想给舒“服务费”,为逃避舒某的纠缠,24日凌晨,他悄悄将麻醉药物放入舒某的茶杯中,趁舒某昏睡后将其杀死,然后躲到广西龙胜。

  4月2日,自以为风声已过的兰必富从龙胜回到通道县城,在一旅店开房住下。当晚9时许,他来到通道县城南叉路口,见到年轻漂亮的三轮摩托车女司机杨某某后,顿生邪念,谎称要去县城独岩冲地段一车辆修理部搬电瓶,坐上了杨的车。车行经县城独岩冲烈士墓路段时,兰要杨停车,下车后趁天黑将杨奸淫,由于害怕杨向警方告发,然后残忍地将杨杀害,并抛尸附近一小溪里。

  5月11日晚,兰必富在广西三江杀人案被警方侦破,兰被通道警方抓获,移交广西警方。兰深感罪孽深重,末日即将来临,为保住性命,想出了“立功赎罪”的歪主意。

  法网恢恢,兰必富最终作茧自缚。近日,广西警方又将兰必富移交给了我省警方。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