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给动迁户满意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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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8:34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原家强)“我们认可晨报对我们的新闻监督,不否认在定价中存在一些问题。” 昨日,沈阳新光集团副总经理王军来到本报表示:要尽快把材料报给物价部门,如果政府确认定价过高,新光集团一定认真整改,尽快给予动迁户满意的答复。
存在提前定价问题 昨日,新光集团副总经理、新东一街6号动迁负责人王军来到本报表示,连日来晨报对新光集团的监督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集团内部对此也很重视。 王军代表新光集团昨日来到本报正式表态,“新光集团给予动迁户的政策的确要比给予本厂职工的还要优越一些,是真正考虑到了动迁户的利益。针对定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新光集团高层昨日已经到市物价局和房产局进行了沟通。王军表示,不否认存在未经过物价部门审定价格提前定价销售的现象。 对一些动迁户反映存在的“新增面积”问题,王军表示:“新光集团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在政府严格定价的基础上,一定会给予这些动迁户满意的答复。” 如定价过高一定整改 新光集团有关负责人向沈阳市物价局、沈阳市房产局两个政府职能部门表示近日将提供成本材料,如果政府审定确认定价过高,新光集团一定认真整改。 沈阳市物价局检查所负责人张日新向记者表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职责所在,一定会认真处理此事。因此市物价局希望新光方面积极提供成本材料,停止销售和与住户结算等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物价局检查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收到新光集团提供的完整成本材料后一定会认真对新光新东一街6号经济适用房成本进行核定,最终敲定其合理价格。 对此,新光表示:目前工程有些项目还未验收完工,一次全部提供有困难,但是现在一定会尽快提供材料。王军称:“新光仍然许诺,假如最终物价局定价高于新光集团此前2050~2450元/平方米的售房价格,多出的部分新光集团不会向住户收取。” “新增面积”以房产局为准 目前新东一街6号部份动迁户已表示,将通过合法途径向政府部门反映,也不排除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利益。 昨日中午,新光集团负责人就“新增面积”问题赶赴沈阳市房产局测绘部门,希望能够对其新增面积测绘数据予以通过和认可,但是房产局测绘部门仍然没有为其盖章。新光方面表示:“可能是因为目前质量检验部门还没全部验收完成的缘故。”最终实际面积的费用收取,一定会以房产局认可的数据为准。 据了解,目前新东一街附近的新光集团职工宿舍区也开始进行动工拆迁,本次动迁土地性质则不是“经济适用房”,负责动迁开发的是一家合资股份制公司,新光集团有关负责人称:“新光集团在其中所占股份最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