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住房采暖优先照顾贫困残疾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8:38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甘晶)沈阳市6.6万贫困残疾人口将得到实惠。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其中对住房、就业、经营、低保金、医保等5个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享受 优惠政策同时给予优先照顾住房采暖

  《意见》中提到,对于城乡无房、住危房的贫困残疾人(户)要特别纳入特困群众住房援助制度。对于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拆迁户,在享受政府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政策方面,都将给予优先考虑。在安排

  解决城市贫困群众住房困难和采暖费补贴时,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户),将在享受优惠政策同时给予优先照顾。

  就业 安置企事业单位应按在职职工1.7%比例安置残疾人

  《意见》中规定,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在职职工1.7%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其中只挂名不参加劳动的残疾人不作为计算比例。

  同时,对于安置残疾人占企业生产人员50%以上的,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安置残疾人占生产人员35%以上,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免征除广告业外的营业税,并对企业自用土地免缴土地所得税;对于35%以下的企业,对于企业所得税以及房产税都有相应减免。

  对安置残疾人占总数35%~50%的,生产自用车辆减半计征养路费;安置残疾人50%以上或安置盲人职工30%以上的,免征车船使用税。

  个体 经营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减免部分费用

  记者还了解到,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3年内免收登记费、证照费、管理费;3年后,经营困难的,可减免管理费。

  低保 金额部分重度残疾人员低保金上浮10

  %另外,沈阳市进一步加大了对残疾人的救助力度,要求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残疾家庭,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文件中要求对持有残疾证、无单位、无医疗保险、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员,在享受城市低保救助的同时,每月还可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上浮10%。

  医疗 贫困、退休残疾职工将纳入医保

  根据国家、省关于医疗体制改革要求,市政府及部门将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特别是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残疾职工,将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障范围。

  残疾人在城镇用人单位就业的,按用人单位参保办法参保;灵活就业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保。同时规定,有关区、县(市)政府要为残疾人低保户交纳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