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私自将父母房子出租 遂将“房东”告上法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8:5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交了房租准备入住时,却发现“房东”的父母竟住在里面,遂将“房东”告上法院要求退还租金。日前,浦口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房客的诉求。 今年4月15日,浦口某厂职工张明(化名)与刚满18岁的于东(化名)签订租房协议,于东将其位于浦口区珠江镇某花园的一套住房租给张明,房租每月400元。张当天支付了一季度租金1200元和300元押金。当晚,张明带着行李准备搬进租下的房子。谁知他一开门,却
法院认为,于东未经房主同意私自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由他签订的租房协议应认定无效。 作者:俞茜 浦法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