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街头现惊人标语:抓住或打死盗贼有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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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9:19 桂龙新闻网 | |||||||||||
标语落款竟署“治安联防队” 记者赶到现场看见,“抓住或打死盗贼有奖”的标语写在一栋楼的大铁门上,面对着一条人来人往的大街。从铁门进去,可看见有两条内容、字体完全类似的标语,写在楼梯间的墙壁上。面对如此醒目的标语,不少路人驻足而观,脸上流露出复杂的表情。 记者按照标语上的电话拨过去,接电话的陈先生说,该标语不是他们治安联防队写的,也不是治安联防队的某个人写的。至于在大街边上写此标语有何用意,他实在是不得而知。他说,治安联防队依法办事,写鼓励打死人的标语简直是无稽之谈。 几经周折,记者打听到写此标语的人,是铁门内位于二楼的某工厂工人所为。该工厂的罗老板说,标语确实是他手下的工人写的,原因是该工厂多次被小偷光顾过,三个月以前,工厂被小偷连续偷盗了3次。第一次偷了他停放在楼底下的摩托车,第二、第三次均是偷了楼上车间里的天线配件。写此标语完全是为了震慑小偷的无奈之举。工人写完标语,还署名“治安联防队”和写上联防队办公电话,是为了加强震慑效果。罗老板不认为工人的做法有什么不妥之处,也不认为工人的做法是在鼓励别人犯罪。该标语写出来后,他的工厂再没有被偷过。记者欲采访写此标语的工人,被罗老板以“已弄不清是那个工人写的”为由拒绝。 昨日中午,该标语已被清除。 提倡他人犯罪标语内容违法 中国社科院法学博士、资深律师梁文永指出,工人发布公告的行为已是违法犯罪。工人假借治安联防队的名义,鼓励他人打死小偷,既侵害了治安联防队的名义,也在内容上明显违法,容易陷入提倡工人或他人犯罪的误区。 来源: 广州日报 责编: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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