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师枉背强奸罪名39年 海口多个部门联合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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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9:4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连续关注的邢诒学“强奸事件”昨天有了实质性进展:海口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有关同志昨天下午经过短暂磋商,决定成立由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邢诒学在公安大接访中反映的“40年冤屈”进行详细调查。 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彭晓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尽管从现存的材料来看,有关邢诒学的处分并没有公检法部门的定罪记录,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但现
彭晓敏说,一些当事人和涉及人员,在接受调查中也不要有什么顾虑,毕竟该事件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发生的。 海口市教育局:还没研究案件 昨天晚上,记者电话采访了海口市教育局郭书记。郭书记表示,他和教育局韩局长都在外学习,局里还没研究案件。 郭书记认为,十三小由美兰区教育局管辖,到时这件事情主要还要从那里开始调查。郭书记表示,这宗案件还有待于调查,而且该案是海口市公安局在接访时接的,主要应该由海口市公安局调查,如果公安局来调查,他们再配合。 邢诒学:希望“平反”后能够得到赔偿 是否可以得到有关补偿,这是邢诒学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随着事态进一步发展,邢诒学也开始为自己的将来设想了,他最希望能在“平反”后让孩子到海口读书考大学。 昨天下午,记者告诉邢诒学,三部门在对他的事情开展调查,邢诒学听后非常高兴。他告诉记者,他以前的一位学生打电话告诉他,如果需要法律帮助,他可以帮助他。 邢诒学说,他在“犯错误”之后,还有这么多人关注他,让他非常感动。 邢诒学说,他现在最想的是在案件“平反”之后,有关部门能恢复他的待遇。如果确实不行,他会考虑通过法律手段。 律师:可否申请赔偿律师观点不一 假如有关方面调查证实邢诒学确属冤屈,蒙冤四十年的邢诒学该如何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海南德赛利律师事务所廖晖律师认为,根据现有材料应该认定,“邢诒学事件”的性质并不是一种司法行为,而应该是一种行政处分的行为。因此《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并不适用于本案。 廖晖建议,根据调查得出的客观事实,在由原做出处理决定的海口公安局和教育局做出新的行政行为来改变原行政行为,依法恢复他的合法人身权益和政治权益,并对其所受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延律师则告诉记者,如果事实属实,有关部门又不予补偿,邢诒学可以申请行政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属于1994年12月31日之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当时的规定予以赔偿,当时没有规定的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读者呼声:李翠容,见见你的老师 本报连续关注的邢诒学“强奸学生”事件,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读者们同样也表示了对李翠容的关注,他们都希望李翠容能与邢诒学见面。 读者们纷纷来电,希望李翠容能见见邢老师,这也是对老师的一个安慰。 针对读者的提问,昨天晚上,记者拨通李翠容的小灵通,处于关机状态。再拨打家中电话,其家人说她出去了。 李翠容在前一天的电话采访中表示,没必要见邢老师的面,当年她写的信就是她的心声,有关部门可以据此调查。另外,李翠容在前一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希望不要再打扰她。 本报记者 纪燕玲 特约记者 黄培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