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诊所该不该开在居民楼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31 宁夏日报

  现年57岁的孙大夫,是银川市万兴隆公司(原二建)的一位医务室大夫,多年来一直租用银川市临湖二村居委会当诊所,给小区居民提供了很大的就医方便。今年7月初,居委会想把二楼改为社区活动室,就要求孙大夫把诊所搬离。于是孙大夫买下该小区6号楼1单元101室当做诊所。就在新诊所挂牌开诊之时,引来了小区居民的两种声音。进出病人会影响健康

  一天,楼上的住户找到孙大夫,希望他不要在这里开诊所。楼上的居民说,这个单元
住着好多老人和孩子,来诊所看病的人员复杂,而且要在一个通道进出,万一有个传染病很容易传染给居民,诊所怎么能开在这里?

  但是,由于孙大夫一时也没地方可以搬,就没有把诊所搬离居民楼。楼上住户见多次交涉诊所也没有搬离,就联名把孙大夫告到了小区物业。

  小区物业经过调查核实后认为,在居民楼开诊所必须取得其他住户的同意,不能影响到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考虑到单元居民意见很大,立即责令这个诊所停止行医。就这样诊所还没有开张就关闭了。小区居民需要一个诊所提供方便

  孙大夫的诊所关闭了,小区居民看病就得跑到外面去,对此小区里的老人意见很大。“我们这些老人腿脚都不利索,平时有个腰酸背疼的也不能总跑到医院就医。有孙大夫的诊所在,平时可给老年人做一下体检,打个点滴十分方便。不然,我们经常打车跑医院,费事也费钱,我们希望孙大夫的诊所能留在小区。”

  同时,临湖二村居委会也希望在小区里有个便民诊所,为居民就医提供方便。因此居委会主任付海红希望,孙大夫的诊所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能继续留在小区为居民服务。小区里开诊所必须到卫生管理部门申请

  小区需要诊所,但是诊所设在居民楼居民又担心不安全,孙大夫的诊所究竟应该设在哪儿?7月20日,记者到银川市卫生局进行了咨询。

  医政科张科长告诉记者,出于预防为主的考虑,按照卫生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诊所不能跟居民使用一个生活通道,诊所应该建立在公共活动场所或者是独立的地段。诊所搬迁、增加科目、增加人员都要呈报卫生管理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在对其环境、设备、人员状况进行审核批准之后,诊所才能正常营业。像孙大夫的这个诊所,搬迁没有经过卫生部门的行政审核,是不合法的,就是所谓的“黑诊所”。如果孙大夫想要在小区行医,必须要到卫生管理部门重新申请。(本报记者乔素华实习生 王栋)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