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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骑车不慎跌入窨井 双眼被戳瞎索赔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59 龙虎网

  【龙虎网讯】一男子骑车不慎跌入一无盖的窨井,双眼被窨井内的钢筋戳瞎。因为这处窨井的产权不明,没有单位愿意为受伤男子埋单。一怒之下,该男子把与这处窨井能扯上一点关系的5家单位全部告上了法院。

  去年7月28日,51岁的张军到雨花台区看望一个朋友。第二天凌晨2点,他独自骑自行车回家。经过宁芜公路西善桥路段时,张军没看到路边一处窨井没有盖子,一头栽进窨井里
,当即不省人事。

  在医院昏迷了4天4夜,张军恢复了知觉。这次意外后,张军双眼失明,腰部、腿部多处外伤,至今行走还要拄着拐杖。张军事后得知,是西善桥派出所的民警把他从窨井中救了出来,并送到医院救治。

  病情稳定后,张军想向这个无盖窨井的主人讨个说法。这个窨井位于西善桥28号门前。张军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这个窨井可能是西善桥供销社几年前设置的,但供销社否认了这一说法。

  实在找不到窨井的产权单位,今年6月1日,张军将南京市宇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雨花台区公路管理站、市交通局、西善桥街道办事处和西善桥供销合作社一起告上雨花台区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余万元。

  在前天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上,张军的代理律师提出,窨井没有盖子导致张军跌入受伤,应由该窨井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市政和公路部门负有管理窨井盖的责任,西善桥供销社经西善桥街道办事处同意在此处修建了窨井,可视为窨井的所有人,所以这5家单位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5被告则异口同声地表示,他们不是肇事窨井的管理者、所有者和使用者,不应承担责任。

  据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作者:余言 张璐 李欢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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