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病人拉到临淄治 事发实属巧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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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1:3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事由:张店区湖罗路南定镇田家路段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青年受伤;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一辆过路的120急救车看到有人拦车呼救,将伤者接到该院。 焦点:伤者家属认为医院的行为涉嫌“抢病人”,耽误了伤者的救治时效;医院则认为,医务人员遇到求助时及时救治伤者没有过错。
14:00,记者来到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急诊科,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刘某。刘某浑身血迹斑斑。据刘某的父亲讲,刘某是沂源鲁山中学高一年级的学生,今年18岁。暑假期间刘某在南定一建陶公司打工。今天上午,刘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事发约5分钟后,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的一辆救护车路过现场,将刘某接回了临淄治疗。刘父说,孩子是在张店受伤的,救护车却把孩子送到临淄治疗,耽误了抢救治疗时间,医院应该承担责任。 在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急诊科的一名姓李的大夫向记者讲述了抢救的整个过程。今天上午,该院的一辆救护车到淄川一家医院送医生,返回的路上有人拦车,车内的医护人员发现有人受伤,迅速将伤者和拦车人接上救护车拉回了医院。 经检查伤者刘某下颌骨裂伤、颅骨损伤,身上还有多处受伤。医护人员说,救人时,他们并不知道拦车人已经拨打了120。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职责,在第一时间抢救病人没有任何过错。经过他们的抢救伤者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至于伤者家属说的“抢病人”根本不存在。 120急救指挥中心:这种情况是第一次 为此,记者咨询了120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据介绍,这种情况实属巧合,也是第一次发生。他们接电话后,就迅速通知了山东铝业公司医院出现场,医护人员赶到现场伤员已被接走。(记者徐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