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能人”诓同学1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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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2:58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郭儒村)一男子在同学面前声称能给他人办上大学的事,骗取同学的信任,而后多次以“好处费”、“学费”等名义索取钱财共计17万余元。但一纸伪造的入学通知书最终使其露出马脚,该男子日前被本市南开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辽宁省葫芦岛市的刘某,大专文化,与石某是同学关系。2003年6月间,刘某在本市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为满足私欲,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编造谎言获取他人的信任,借机多次骗取他人人民币共计17.3万元,其后又伪造入学通知书蒙蔽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将所获赃款全部挥霍,不能对17.3万元的涉案款项予以退缴,故法院认定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由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