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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保姆双双赴刑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3: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合伙掐死女雇主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王锐赵方琳)今天上午,两个合伙掐死女雇主的“男保姆”王宏宾和乔凤云双双被执行死刑。与他们同赴刑场的还有故意伤害犯饶大礼、宋君臣,抢劫犯唐顺。

  饶大礼,男,1971年10月13日出生于江西省弋阳县。2004年6月17日凌晨1时许,饶大礼骑着电动自行车,夜归枋湖外口公寓住处时,因大门已锁,即边重重敲门边按电动自行车喇叭,持续了好几分钟,门卫何某某嫌他敲门太响,两人吵了起来。随后,饶大礼手持开山刀,冲到公寓门卫室门口,大声将何某某叫出,而何某某拿着一根铁棍站在门卫室门口。饶大礼举刀就对何某某砍刺,二人厮打倒在地上。混乱中,究竟砍中何某某什么部位,饶大礼自己都不清楚。何某某的堂哥及堂弟也住在公寓楼里,见此情形,两人急忙各拿着一根铁棍冲上去制止。饶大礼挣脱何某某往楼上跑,在逃跑中又砍伤何堂弟的右手指。经法医鉴定,何某某因全身多处锐器伤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而何某某的堂弟因伤致右食指不全离断,系轻伤。

  故意伤害犯宋君臣,黑龙江省鸡西市人。2003年12月25日凌晨3时许,宋君臣与被告人李国明向本市锦绣广场一美食馆店主梁某索要出租车费,而与梁的朋友张某争执。宋君臣即从裤袋内掏出一把弹簧刀,朝张身上捅刺几刀,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另外,本报多次报道的抢劫犯王宏宾和乔凤云,是死者洪某的先后两任“男保姆”。2004年8月13日晚,两人商定到洪某家里先害命再劫财。14日凌晨6时左右,王宏宾进入洪家后,用套着丝袜的手捂住洪某的嘴部,将洪摁倒在床上;而乔凤云则用手掐洪某的颈部,朝洪胸部打了一拳,并脱下洪某的内裤紧紧塞入洪的口中,致其当场死亡。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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