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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色情俱乐部组织女大学生卖淫被捣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7:19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梅 实习生 李晶) 本月11日和20日,沙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杨福云、杨福海、杨福洪3兄弟,非法成立“大学生俱乐部”,组织女大学生和社会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一案。

  招募了70多名女大学生

  据公诉机关介绍,杨氏3兄弟均为江津市农民。2004年,他们多次在市内媒体打出广告,招募女大学生做“商务助理”。2004年6月16日,“大学生俱乐部”(后改名“企业家俱乐部”)开张营业。

  “大学生俱乐部”通过散发大量的小卡片招揽业务,明里是向企业、个人提供商务助理、翻译服务,暗地里却组织、介绍女大学生和社会女青年从事卖淫活动。

  2004年12月,沙区警方查处了位于广场的该俱乐部,抓获杨氏3兄弟。当场搜出的成员登记表上,记录的有名有姓有身份证号码的女大学生就有70多人,其中被证实有卖淫行为的有五六人。

  “我是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

  本月11日,记者在沙区法院旁听了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面对沙区检查院对3人犯组织卖淫罪的指控,杨家3兄弟都坚决否认。

  主要犯罪嫌疑人杨福云侃侃而谈:“现在大学生就业压力很大,我开办大学生俱乐部的目的,一来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二是为企业提供专业人才。”据被告杨福云称,他们为“俱乐部”投资了约20万元。

  他称,俱乐部经营范围主要是商务工作,让专业人才与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思想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陪吃饭,陪聊,伴游等。

  “我是坚决反对她们卖淫的,但至于她们出去具体怎样做,我就不知道了。”

  对于被警方抓获的卖淫人员,杨福云说:“那是她们自身的问题,她们自己要出卖尊严,我有什么办法?打个比方,我种的是粮食,总不能因为有一两根草就说我种的是草吧?”

  女大学生卖淫当场被捉

  在11日的庭审现场,对于杨氏3兄弟的辩解,公诉人用了近3小时时间,出示了21份证人证词。这些证人都是该俱乐部会员,许多都是市内各高校的在校女大学生。

  2004年12月2日在沙区某酒店从事卖淫活动,被警方当场抓获的某大学女生蒋某在证词中称:当天下午,杨哥(杨福洪)电话通知她和另外两个女会员到该酒店“出单”。和客人见了面后,客人对其中两个会员不满意,杨哥就另外叫了一个会员来。随后,蒋某在和其中一个客人发生性关系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蒋某在证词中称,如果有客人打电话要求“出单”,俱乐部就会电话通知她们,告诉见面地点和客人的电话、车牌等,大多数是客人亲自开车来接。

  “荤单”就是提供性服务

  出单分“荤、素”两种,“素单”是陪吃饭、聊天等,价格在400元以上。“荤单”就是提供性服务,价格在800元以上。会员还可根据客人的具体要求谈价,除交给俱乐部300—400元“管理费”外,其余为自己所有。

  另一名女大学生在证词中称:第一次出单,是杨哥帮她讲的价,完事后,客人给了她800元,她交500元给俱乐部,其中100元是新会员“信誉金”。

  证人的证词显示,该俱乐部还有“严格”的制度,比如会员分为专职和兼职,专职会员必须随叫随到。新会员要交500元信誉金。每次出单10分钟后,必须打电话回俱乐部说明情况等。

  许多女大学生在证词中均称,杨氏3兄弟常用语言暗示她们:“放开些”、“有些客人不注意安全措施,你们要说服他们……”

  此案将择日宣判

  在昨日进行的第二次审理中,3兄弟继续否认组织女大学生卖淫。 公诉人认为,他们三兄弟的行为系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应处10年以上徒刑。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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