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自考泄题案 两嫌犯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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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9:5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检一分院获悉,去年10月底发生在昌平区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泄题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新闻教研室副主任隋正东和试卷印刷车间主任李在前已被批捕。两人涉嫌的罪名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去年10月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昌平地区发生泄题事件。据收到考题的昌平某考场考生透露:几名考生凑了800元钱去某辅导班“购买”短信,涉及的科目有经济法专科、民
据了解,警方目前送到检察院的提请批捕的材料,只是部分“证据确凿的”犯罪事实,包括4门法律专业的主观试题泄露证据。 法条链接 何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主要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本案中,警方通过保密部门鉴定,高自考试卷的密级为绝密级,因此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作者:张丽锦 | |||||||||